投资者提问:
按照《减持暂行规定》第9条,明确规定持股超5%大股东减持需要预批,董秘如对每季度违规减持现象未提出上报的,同样有连带责任。《减持暂行规定》说没有说大股东减持不需要提前15天公告的,本次郭减持遵循哪条了?
董秘回答(森远股份SZ300210):
您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有相关规定,请查阅。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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