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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公司经营信息以指定媒体公告及公众号为准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6:26

投资者提问:

市场传闻公司管理层11月6号将参加特斯拉股东会。请问是否属实

董秘回答(力星股份SZ300421):

您好!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可以关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力星股份SZ300421”。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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