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的TAEST16001注射液作为重点研发项目,投资者高度关注其进展。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有义务及时向投资者通报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目前该项目的确定性临床试验是否已经入组?为何公司一直未公布相关信息?这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合理判断和决策?希望公司能够重视投资者的知情权,尽快给出明确答复。
董秘回答(ST香雪(维权)SZ300147):
您好,感谢对公司的关注。TAEST16001在确证性临床试验阶段。新药研发的进展情况,会根据临床情况结合信息披露规则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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