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若你司10月10日已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在10月27日未获得表决组(债权人或出资人)通过,请问:是否可以协商调整后再次表决?
董秘回答(*ST炼石SZ00069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首次未获出资人组表决通过的,公司或者管理人应当在结果公告中明确披露是否与相关表决组通过协商后再次进行表决,请持续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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