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是公司老人,并购空客产业链跨国公司加徳納经手人之一,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形成的债务来龙去脉是知道的,金主是幕后决策人,之后一路走来的支持也是基于大局决策。所以重整化债债权人承担较大责任份额理所当。而且大股东也是出资人,减小公司股本受益大头,利己利人利公司利大局何乐不为?董秘之言如果要求债权人合理调整转股价会导致重整失败,让人惊诧
董秘回答(*ST炼石SZ00069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以股抵债价格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破产审判会议纪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座谈会纪要》《监管指引第11号》等有关规定及司法审判精神,综合参考了公司重整受理日前多个不同交易日区间股票交易均价,并在与债权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充分反映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公允价值,平衡保障了债权人、中小股东和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利于公司重整成功及后续稳定经营发展。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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