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炼石航空:7.92元以股抵债价格合理,重整保障各方权益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20:45

投资者提问:

《重整计划(草案)》披露: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的以股抵债价格均是7.92元,远低于目前二级市场价格,这与《重整计划(草案)》所称“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49.31%”,互相矛盾。在破产的极端情况下,债权只能实现49.31%;现在重整,债权转股反而溢价了(以股抵债价格偏低)。四川国资凭借控股股东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制定利于自身的重整方案,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请问:该抵债价格是如何计算和确定?

董秘回答(*ST炼石SZ00069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票价格一直处于波动状态,本次以股抵债价格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破产审判会议纪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座谈会纪要》《监管指引第11号》等有关规定及司法审判精神,综合参考了公司重整受理日前多个不同交易日区间股票交易均价,并在与债权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充分反映了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公允价值,平衡保障了债权人、中小股东和债务人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利于公司重整成功及后续稳定经营发展。目前确定的7.92元/股的以股抵债价格综合参考了公司重整受理日前多个不同交易日区间股票交易均价,并在与债权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充分反映了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公允价格。综合参考的不同交易日区间包括:截至2025年9月23日,炼石航空前一年的交易均价为8.08元/股,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7.70元/股,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8.43元/股,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8.75元/股。债权人以股抵债的股票价格确定为7.92元/股,处于炼石航空二级市场多个交易日区间股票交易均价内,充分反映了炼石航空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为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经营规范,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行为。公司负债中,涉及2家债权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债权金额约14亿余元。前述债权主要系公司持续亏损导致现金流紧张,控股股东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而持续通过自身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而产生。本次公司将按照同债同权的原则,以现金+股票的方式清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权。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控股股东领受偿债股票后36个月内不得减持,不存在四川国资凭借控股股东和债权人的双重身份,制定利于自身的重整方案,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再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公司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在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风险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的引入,公司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为后续公司资本化运作及资产并购预留足够空间,公司将逐步恢复并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炼石航空股票价值可得到有效夯实,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