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投资者提问:ST凯利属于以下第四项,年度报告审计保留意见被ST,按以下规定...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0:45

投资者提问:

ST凯利属于以下第四项,年度报告审计保留意见被ST,按以下规定应每月披露整改进展,为什么没有呢?9.9 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 —95—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董秘回答(ST凯利SZ300326):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自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以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分别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公司董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期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