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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上市公司信披违规被监管立案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58

据中国证监会2月6日消息,又有两家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月7日,深圳市亚辉龙(维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相较于亚辉龙因蹭热点而涉嫌误导性陈述被立案,常州天晟新材(维权)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的涉嫌违规事项则指向历史财务信息披露。近日,中国证监会已对两家公司立案调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2月6日晚,亚辉龙天晟新材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亚辉龙蹭“脑机接口”热点

亚辉龙的立案调查与近期市场热点“脑机接口”相关公告的误导性陈述密切相关。此前,在“脑机接口”热潮之下,亚辉龙因信披“蹭热点”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

1月6日晚间,亚辉龙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根据公告,亚辉龙宣布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达成战略合作,通过整合脑机接口技术、临床与市场资源,共同开发脑机接口相关在研产品,并推进后续市场拓展及推广工作;并在公告中称,脑机星链为“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领先企业”。

该公告披露后引发市场关注,上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上交所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情况,包括脑机星链主要技术路线、主要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产品所处研发或商业化状态;双方产品在应用领域、客户、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性;双方未来签署后续推广协议的预计时间安排;开展合作研发的具体领域、合作方式、公司预计投入金额;结合公司业绩和资金状况,说明开展相关合作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具体影响等。

在监管督促下,亚辉龙1月6日晚又发布补充公告称,脑机星链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有的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或临床前阶段。

1月7日,亚辉龙对上交所问询函予以回复。亚辉龙称,脑机星链成立于2025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现有员工主要为产品研发人员,目前推进后续的研发尚需要进一步融资扩大资本规模,与公司拟合作的领域为相关产品市场推广与销售方面,脑机星链无系统性商业化能力。目前,脑机星链与公司拟合作的相关产品尚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与脑机星链拟合作研发的相关领域均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处于早期阶段,相关项目预估研发投入3000万元左右。

1月7日晚间,上交所在《关于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中称,亚辉龙相关公告对合作方脑机星链技术路径是否包含侵入式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也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以及后续合作不确定性等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充分提示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上交所决定对亚辉龙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的王某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表示,当前“脑机接口”为市场热点概念,被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披露涉及热点相关信息应当审慎,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1月6日,亚辉龙股价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个交易日增长299%。

2月6日,亚辉龙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晟新材因关联交易信披问题被立案

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天晟新材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福能(维权)被行政处罚

2月6日晚间,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福能”)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ST福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包括,2020年6月,ST福能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约定,先由重庆中光电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大宇精雕再以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最终将资金转回重庆中光电。大宇精雕通过上述方式少确认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虚增预付款,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ST福能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大宇精雕对上述虚增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占福能东方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64%。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ST福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此外,广东证监局同日对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责任人员不属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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