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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岭南股份两员工被判刑,公司罚款60万元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7:59

作者:伏波望族

岭南股份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12月16日晚间,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岭南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5)豫0523刑初 223 号),公司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十个月。

▼图片来源:岭南股份

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也就是说,公司不会因为这一事件被强制退市。当然,这只是岭南股份自己的判断。

未来,公司将积极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加强对证券及合规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要求所有相关人员提升合规与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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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

两名员工被判刑,公司罚款60万元

岭南股份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最早是11月初披露出来的。

11月4日晚,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岭南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起诉,最近收到法院传票。

▼图片来源:岭南股份

这份传票,来自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开庭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

被起诉的原因,是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原来,2021年6月,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就“安阳曹操高陵保护展示工程I、II期绿化及管网项目(环境控制之一期绿化)”进行招标,合同金额为9622.65万元,岭南股份参与投标并中标

但是,岭南股份子公司岭南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园林集团”)的两名员工——杨某、何某,在招投标程序中未依法合规,导致岭南股份、园林集团,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杨某、何某某被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向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又过了一个多月,案件终于宣判了,判决结果显示:

1、岭南股份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2、被告人杨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3、被告人何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也就是说,经过审判,岭南股份“串通投标罪”的罪名被坐实,受到罚款60万元的处罚。两名直接责任人还遭到了“有期徒刑+罚款”的双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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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自家董事长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事实上,岭南股份的坏消息远不止这么多。

此前,10月28日,“环保圈”曾经报道过他们起诉自家董事长的事

原来,岭南股份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尹洪卫存在“通过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目前约有1.42亿元仍未归还,占比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13.37%。为此,岭南股份将其起诉到了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占用资金1.42亿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图片来源:岭南股份

而由于资金占用事件,岭南股份和尹洪卫还在今年9月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尹洪卫立案

参照去年9月的“联泰环保(维权)实控人黄婉茹资金占用案”,当时联泰环保也是因为实控人黄婉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最终,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黄婉茹则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70万元罚款。

这意味着,岭南股份很可能也会因为同样的原因,受到证件部门“警告+罚款”的处罚

由于负面消息缠身,岭南股份近期的业绩也不太乐观。10月31日,公司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3亿元,同比下降大幅68.75%

▼图片来源:岭南股份

好消息是,虽然归母净利润仍亏损2.06亿元,但同比已经有所减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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