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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实控人和副总经理被取保候审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6:08

昨日卓锦股份(维权)大跌9.14%。15日晚,这家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的上市公司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的通知,卓未龙与陈奉连收到了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所涉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卓锦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卓未龙与陈奉连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上市当年,年报就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卓锦股份成立于2003年。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环保水处理、废气治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相关的研发、设计与咨询、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

根据卓锦股份之前披露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卓锦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副总经理胡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连亏3年多,2021年上市即巅峰

2025年三季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卓锦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7160.17万元,同比下降61.57%;归母净利润亏损5216.0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240.5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494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274.15万元。第三季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025万元,同比下降55.7%;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884万元变为亏损3324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862万元变为亏损3002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

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卓锦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为2.42亿元,同比下滑30.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3年亏损,分别为-9387.35万元、-1.209亿元、-8220.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3年亏损,分别为-9668万元、-1.201亿元、-825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0.51万元。

卓锦股份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卓锦股份盘中创下股价高点19.91元/股,此后股价震荡下跌。

截至昨日收盘,卓锦股份报9.15元/股,较曾经的最高点19.91元/股已跌去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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