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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深度入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主要分为“财务投资型”与“服务管理型”两类!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0:16

导读:从当前案例看,信托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主要分为“财务投资型”与“服务管理型”两类,其中前者是近期的主流模式。

(上海信托圈)

近期*ST东易*ST新研*ST名家等多家上市公司的重整公告中,云南国际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重庆国际信托等机构密集现身,成为重整投资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信托行业在转型背景下,依托制度优势切入风险处置赛道的必然选择,背后折射出“需求牵引+供给适配”的双重逻辑,同时也暗藏业务推进中的多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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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入局破产重整的核心动因:需求与供给的双向奔赴

从市场需求端看,当前部分上市公司深陷债务危机,亟需专业机构解决“资产盘活+债务清偿+业务转型”的复合型需求。

以*ST东易为例,其连续四年累计亏损超21亿元,2025年若无法完成重整将面临退市,而云南国际信托等机构的加入,不仅带来14.12亿元重整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更能凭借信托在资产隔离、分层管理的经验,助力公司推进“AI家装+算力”双主业转型。

类似地,*ST新研引入外贸信托等财务投资人,15.89亿元现金对价既为债务清偿提供资金支持,也通过28.41%的股权持有为公司后续经营注入信心——这种“资金+专业服务”的双重需求,恰好与信托的业务能力高度契合。

从信托供给端看,参与破产重整是行业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在资管新规深化、传统融资类信托收缩的背景下,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已成为信托公司的核心转型方向之一。

据上海信托圈统计数据,目前已有30余家信托公司布局该领域,存量规模超1.5万亿元,市场预计2030年需求将达10万亿元

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具备独特的制度优势:一方面,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可实现重整资产与债务人、受托人固有资产的风险隔离,如中信信托东方园林(维权)重整中通过股权信托登记,明确区分信托财产与自有财产,避免资产纠纷;另一方面,信托可灵活设计“股权+债权+资产”的混合架构,适配不同重整场景,例如昆仑信托在401.95亿元重整项目中,通过“股权收益权+动态资产注入”模式,为超400亿元债权提供清偿保障。

此外,此类业务还能为信托公司带来稳定的管理费收入,缓解传统业务收缩的业绩压力,形成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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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参与的典型模式:财务投资为主,服务属性凸显

从当前案例看,信托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主要分为“财务投资型”与“服务管理型”两类,其中前者是近期的主流模式。在*ST东易、*ST新研、*ST名家等案例中,云南国际信托、外贸信托、重庆国际信托均以财务投资人身份入局,核心动作是通过支付现金对价获取重整后公司股权:*ST新研中外贸信托等以1.7元/股的价格取得9.35亿股,占总股本28.41%ST名家则由重庆国际信托等11家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通过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提供资金支持。这类模式下,信托的核心诉求是通过股权增值实现收益,同时借助自身资源为公司后续融资、资产处置提供协助,例如协助ST东易对接算力产业资源,推动业务转型。

“服务管理型”模式案例更能体现信托的专业价值,典型代表是中信信托受托东方园林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此类模式下,信托公司并非直接出资,而是作为受托人负责重整资产的运营、处置与收益分配:不仅要设立专项信托计划、办理信托份额登记,还要统筹财产追偿、变现等全流程管理,甚至协助招募产业投资人。

例如在东方园林项目中,中信信托通过“双受托人”架构,分离资产控制权与经营权,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推动企业恢复经营,这种模式更符合监管倡导的“主动管理”方向,也是未来信托参与重整的重要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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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潜藏的风险与挑战:多重不确定性待解

尽管信托参与破产重整前景广阔,但当前案例中暴露的风险不容忽视。首先是重整失败风险,多家上市公司面临“时间窗口紧迫+程序不确定性”的双重压力:*ST东易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并执行完毕,否则将终止上市;*ST新研、ST名家虽已签署协议,但公告中均提示“协议可能被终止、无法履行”,若重整失败,信托不仅面临投资损失,还可能因资产处置困难导致资金回笼受阻。

其次是业务协同风险,部分公司计划通过重整切入新领域,如ST东易的“算力业务”,但信托在新兴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有限,若现有家装业务与算力业务无法协同,可能导致转型不及预期,进而影响股权价值。从行业层面看,信托参与破产重整还面临“同质化竞争+法律配套不足”的问题。目前多数信托仍聚焦于财务投资,业务模式趋同,而具备资产运营、产业整合能力的机构较少,可能导致部分项目陷入“拼价格、抢资源”的低水平竞争。

同时,尽管北京已试点股权信托财产登记,但全国范围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仍不完善,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区分仍存在法律模糊地带,可能引发后续资产纠纷。此外,部分项目中信托面临“费率低+周期长”的盈利压力,例如破产重整项目通常持续1-3年,而管理费费率普遍低于传统融资类信托,如何平衡成本与收益,仍是信托公司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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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来趋势:从“资金提供者”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随着市场需求的深化与政策支持的加强,信托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将逐步从“单一财务投资”向“资金+服务+产业”的综合模式升级。

一方面,信托需强化主动管理能力,不仅要提供资金,更要深度参与资产处置、业务重组,例如协助上市公司梳理债权债务、对接产业资源,像中信信托在东方园林项目中那样,通过股权信托登记实现资产规范管理,提升处置效率;另一方面,政策层面的制度完善将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撑,北京试点的股权、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政策若向全国推广,将进一步解决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实操痛点,为信托参与复杂重整项目奠定基础。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需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差异化布局:股东背景强、产业资源丰富的机构可聚焦“服务管理型”模式,如中信信托、外贸信托;而资金实力雄厚的机构可侧重“财务投资+资产盘活”,通过与产业投资人合作分享收益。

同时,需加强与法院、破产管理人、AMC等机构的协同,构建“重整前尽调+重整中管理+重整后退出”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才能在万亿级风险处置市场中占据主动,真正实现“以信托所能服务国家所需”的转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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