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吉华集团发布公告称,已就信托产品兑付纠纷正式起诉陆家嘴信托,涉案金额高达6157.4万元。
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但尚未开庭。

这场“营业信托纠纷”的背后,是一笔2021年购买、2022年到期却至今未能兑付的信托产品——华鼎18号。
诉讼的起源
从公告来看,吉华集团与陆家嘴信托的纠纷源于2021年的一笔投资,吉华集团出资5000万元购买了《陆家嘴信托-华鼎1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10%,到期日为2022年12月15日。但直到产品持有期届满,吉华集团未能收到投资本金及部分理财收益。
事实上,早在2022年12月21日,吉华集团就曾披露《关于购买信托产品进展情况暨延期兑付公告》,对该产品的逾期情况进行了说明。
吉华集团在诉讼中主张,陆家嘴信托作为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期间未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基本义务,其行为存在“严重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的情形,直接导致公司的投资本金及收益无法收回。根据吉华集团公布的诉讼请求,其索赔金额包括四大部分:其一是投资本金损失的5000万元,其二是投资收益损失,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7.1%标准计算,暂计至2025年10月21日为1156.4万元,其三是律师费1万元,其四是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险费用等,合计下来,吉华集团索赔总额达到6157.4万元。
“华鼎18号”的故事
“华鼎18号”并非只是简单的投资失败,其背后还有更多故事。
华鼎18号实际是陆家嘴信托2020年12月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募集规模不超过15亿元,其名义上是“投资类信托”,投资认购济南万达城建设有限公司在武汉金交所发行的私募债券,约定用于济南万达城D9、D11地块开发建设以及归还因开发建设产生的股东借款。
但穿透来看,这一产品实则是为地产融资,产品还设置了三重增信:唐山新拓“唐山市壹品南湖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融创恒基持有的唐山新拓100%股权作为质押以及融创房地产集团与唐山新拓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虽然资金直接流向的是济南万达城建设有限公司,但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天津融创润德文旅地产公司,后者由融创集团全资控股,因此该笔融资的信用实质与融创集团密切相关。
在信托存续期间,因为济南万达城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期偿付本息,导致华鼎18号到期后未能正常退出,陆家嘴信托作为受托管理人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融创集团作为实际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及项目公司控股方,被列为共同被告。
不只上市公司,还有自然人投资者起诉。天眼查APP显示,近期李某、车某等以营业信托纠纷为案由起诉陆家嘴信托。界面新闻获悉,目前有多位投资者已委托起诉,等待法院排期。
6月,陆家嘴信托因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信托项目管理严重不审慎、证券投资信托产品违反监管规定、固有资产五级分类不准确、产品风险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开出420万元罚单,相关责任人同样被予以警告及罚款。
罚单中与华鼎18号有关的是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房地产业务管理严重不审慎和产品风险信息披露不及时。
其中房地产业务管理严重不审慎一项包括:尽职调查不审慎;未按照项目进度放款;投后管理不到位;房地产信托资金部分未用于项目建设、回流房地产集团公司使用;项目期间管理严重不尽职;涉诉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和信托单位信息披露不全面。
一位长期从事金融产品维权的律师表示,营业信托纠纷案件中,投资者如有相关证明信托公司违规违法的监管投诉回复、监管处罚认定,对案件性质认定有重要帮助。但他也指出,若信托底层资产当前仍处于运作状态,暂不具备变现条件,法院可能因底层资产未完成清算、实际损失金额无法通过现有证据明确核算,而难以认定具体损失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