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辅仁药业信披案再被重提 来源:河南省资本圈
近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告了2020年度全国证券监管稽查领域共发生的20起典型违法案例,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凯迪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兴华所未勤勉尽责案等著名案例均被列入其中,我省上市公司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榜上有名”。

在这20起案例中,涉及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共有5起,分别为: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獐子岛(维权)财务造假案、长园集团(维权)财务造假案、中健网农财务造假案;
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案例共有6起,分别为: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凯迪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东方金钰财务造假案、雅本化学(维权)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史一兵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富贵鸟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涉及中介机构不能勤勉尽责案例2起,分别为:兴华所未勤勉尽责案、大华所未勤勉尽责案;
涉及券商机构出借客户账户案例1起,为:恒泰证券出借客户账户案;
涉及内幕交易案例3起,分别为:汪耀元等人内幕交易案、张秋菊等11人内幕交易案、赵艰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刑事追责案;
涉及操纵市场案例2起,分别为:吴联模操纵市场案、远大石化跨市场操纵期货合约案;
涉及违反管理规定案例1起,为:永安信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案。

从公告信息中可以看出,在这20起证券监管稽查领域典型案例中,数量最多的是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案例,共有6起,其次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共有5起,第三则是内幕交易案例,共有3起。
在涉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中,所涉及的造假数额十分巨大,让人触目惊心,其中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例中,涉事主体公司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光是在2015至2018年的4年中,这家公司就编造虚假合同、单据等虚增收入和成本费用,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
涉事主体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中,光是在2016至2018年3年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就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
而涉事主体獐子岛公司则采取了别样的财务造假手段,即采用“寅吃卯粮”的造假办法,千方百计给“利润”进行闪挪腾移,目的就是少报当年扇贝采捕海域、少计成本,虚增利润,随后又将以前年度已经采捕但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虚减来年利润,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我省上市公司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这次“榜上有名”。
有关资料显示,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系一起大股东及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8年,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长期非经营性占用辅仁药业及子公司资金,期末余额分别为4.1亿元、5.8亿元、4.7亿元和13.4亿元,辅仁药业未在相关年度报告和重组文件中依法披露。
该案的性质表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漠视中小股东权益,长期肆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此理应受到法律严惩。为此,中国证监会曾于2020年10月份专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辅仁药业公司及相关涉事责任人进行公开处罚。
其中公司主要高管即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朱文臣,公司副董事长朱成功,公司副总经理朱文亮,公司董事苏鸿声,公司独立董事安慧、耿新生、李雯、张雁冰,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文玉,公司财务总监赵文睿、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杰、公司职工监事李成,公司监事?海等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证监会对辅仁药业及辅仁集团进行详细稽查后,发现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辅仁药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辅仁药业(含控股子公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含控股子公司)、辅仁集团母公司辅仁控股(含控股子公司)使用。辅仁药业未将提供给辅仁集团、辅仁控股的资金记入财务账簿,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二是辅仁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自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12月26日,辅仁药业持续披露更新的《重组报告书》,其中披露开药集团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辅仁药业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并披露“辅仁药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开药集团与辅仁集团、朱文臣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但是经过稽查后发现,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辅仁集团(含控股子公司)、辅仁控股提供资金的余额分别为34,950万元、50,370万元。开药集团未将上述交易记入财务账簿,导致《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开药集团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虚假。前述违法事实和本项违法事实导致《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辅仁药业备考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亦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货币资金41,330万元、57,570万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的12.95%、14.79%。上述被占用资金的绝大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受理直至批准一直未予归还,故《重组报告书》中关于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表述亦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辅仁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虚假信息。
四是辅仁药业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随对涉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三项处罚决定。
一是对辅仁药业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方担保的行为,责令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朱文臣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对朱成功、朱文亮、苏鸿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朱文玉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张海杰、朱学究、赵文睿、安慧、耿新生、李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成、?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张雁冰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二是对辅仁药业报送和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责令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朱文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朱学究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朱成功、朱文亮、苏鸿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朱文玉、赵文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安慧、耿新生、李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张雁冰、张海杰、李成、?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三是对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朱文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三项违法事实,合计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朱文臣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朱成功、朱文亮、苏鸿声分别处以35万元罚款;对朱学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朱文玉处以25万元罚款;对赵文睿处以20万元罚款;对安慧、耿新生、李雯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张海杰处以13万元罚款;对李成、?海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张雁冰处以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