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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股东厦门久承违规减持597.6万股 海南证监局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8:20

2025年11月7日,海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洲际油气(600759.SH)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久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厦门久承”)采取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监管措施。经查,厦门久承在披露减持计划后不足15个交易日即实施减持,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

提前减持597.6万股,持股比例降至6.89%

公告显示,厦门久承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参与洲际油气重整成为后者持股5%以上股东。2025年3月29日,洲际油气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明确厦门久承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

然而,仅在减持计划披露后的第2个自然日(3月31日),厦门久承便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洲际油气股票597.6万股。本次减持完成后,厦门久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03%降至6.89%。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且厦门久承未就该减持事实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违反两项法规,监管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

海南证监局指出,厦门久承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九条第一款“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三款“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厦门久承采取三项监管措施:一是责令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二是向洲际油气上缴本次违规减持产生的价差;三是将该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时,海南证监局要求厦门久承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整改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送整改报告。

厦门久承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公告明确,厦门久承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责令购回及上缴价差的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厦门久承减持洲际油气股份相关情况

项目具体信息
减持计划披露日2025年3月29日
实际减持日2025年3月31日
减持股份数量597.6万股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减持前持股比例7.03%(与一致行动人合计)
减持后持股比例6.89%(与一致行动人合计)
违规核心问题距减持计划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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