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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未及时公告 董事长郝忠礼将接受监管谈话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8:20

2025年10月22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宠股份,股票代码:002891)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公司董事长郝忠礼被要求于10月30日到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持股变动0.14%触发监管红线

根据监管文件,2025年4月29日,中宠股份控股股东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合计持股比例从26.08%下降至25.94%,触及1%的整数倍比例变动红线。

变动前持股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变动幅度
26.08%25.94%-0.14%

山东证监局指出,中宠股份未就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及时作出公告,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第四条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监管措施落地:责令整改+监管谈话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中宠股份采取两项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要求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二是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郝忠礼进行监管谈话,谈话时间定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点,地点为山东证监局。相关违规记录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监管部门同时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市场关注信息披露合规性

此次违规事项凸显出上市公司在权益变动管理中的合规漏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发生'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1%'的变动时,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宠股份此次虽仅变动0.14%,但因跨越26%至25%的整数比例区间,仍需按规定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宠股份尚未就该监管措施发布相关公告。二级市场投资者需关注公司后续整改情况及信息披露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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