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河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相关减持事项已实施完成。此次减持涉及公司董事长吴建明、董事吴刚及财务总监徐敏,三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2.64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12%。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据公告,江苏银河电子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三位董监高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减持计划已按期完成。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 吴建明 | 集中竞价 | 2025.9.22-12.19 | 5.1911 | 916,350 | 0.08 |
| 吴刚 | 集中竞价 | 2025.9.22-12.19 | 5.1400 | 188,100 | 0.02 |
| 徐敏 | 集中竞价 | 2025.9.22-12.19 | 5.1676 | 222,000 | 0.02 |
公告显示,上述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12月19日。其中,董事长吴建明减持数量最多,为91.635万股,减持均价5.1911元/股,对应减持金额约475.7万元;董事吴刚减持18.81万股,均价5.1400元/股,金额约96.7万元;财务总监徐敏减持22.20万股,均价5.1676元/股,金额约114.7万元。三人合计减持金额约687.1万元。
从股份来源看,吴建明与徐敏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发前股份,吴刚未披露具体来源,但公告称其减持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减持完成后,三位董监高的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均有所下降,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大幅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不变。具体持股变化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吴建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3,665,600 | 0.325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6,400 | 0.081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49,200 | 0.2441 | |
| 吴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752,600 | 0.066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8,150 | 0.016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64,450 | 0.0501 | |
| 徐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890,370 | 0.07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2,592 | 0.019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7,778 | 0.0593 |
具体来看,吴建明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56万股(占比0.3254%),减持后降至274.925万股(占比0.2441%),其无限售条件股份从91.64万股锐减至50股;吴刚减持前持股75.26万股(占比0.0668%),减持后为56.45万股(占比0.0501%),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8.815万股降至50股;徐敏减持前持股89.037万股(占比0.0790%),减持后为66.837万股(占比0.0593%),无限售条件股份从22.2592万股降至592股。三人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占比均未发生变化。
其他说明
公告强调,在上述减持期间,吴建明、吴刚、徐敏均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事项已按要求进行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方式、时间及数量均在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江苏银河电子表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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