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于2025年12月6日发布公告称,因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职务变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数量3.00万股,回购价格8.76元/股,此举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
回购注销背景及原因
公告显示,力生制药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具体方案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涉及激励对象人数 | 1人 |
|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 30,016股(约3.00万股) |
| 回购价格 | 8.76元/股 |
| 回购总金额 | 263,000.16元(约26.30万元) |
根据公告,公司将按照8.76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30,01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手续。
注册资本变动及债权人安排
力生制药表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次日(即2025年12月7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如下:-申报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申报时间:2025年12月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22-27641760-联系邮箱:lisheng@lishengpharma.com
债权人申报时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系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常规调整,旨在维护股权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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