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金叶”)发布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披露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这一进展距离公司回购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已过去约一个半月。
回购方案回顾
公告显示,陕西金叶的股份回购计划始于2025年8月。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随后在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该回购方案获得正式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8月13日、10月16日及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号、2025-65号)、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43号)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71号),完成了回购前期的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11月末进展:尚未实施回购
按照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需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陕西金叶在本次公告中明确,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始实施回购操作。
后续回购限制条件明确
对于后续回购实施安排,公告披露了具体的时间、价格及交易时段限制。公司表示,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在回购时间上,公司将避开“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之日内”等监管规定的敏感期;在交易方式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时,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委托。
陕西金叶强调,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实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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