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利得”)12月2日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513.73万股,占总股本3.02%,成交总金额1.55亿元。部分回购股份已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剩余股份将按计划推进后续安排。
回购进展:累计耗资1.55亿元 均价约4.42元/股
公告显示,自2025年1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以来,浙江海利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持续实施股份回购。截至11月28日收盘,具体回购数据如下:
| 指标 | 具体数据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35,137,272股(约3513.73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3.02% |
| 最高成交价 | 5.51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3.86元/股 |
| 成交总金额 | 155,316,509.02元(约1.55亿元) |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经历过一次调整。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原6.00元/股调整为5.83元/股,目前实际回购均价约4.42元/股,低于调整后上限,符合回购方案规定。
2837万股已用于激励计划 剩余股份将按计划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回购股份已部分落地激励用途。公告披露,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2837万股股票已完成非交易过户,分别用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已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5-07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5-072)等文件单独披露。
截至11月28日,回购专用账户中仍持有公司股份6,767,272股,占总股本的0.58%,后续将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安排使用。
回购期间合规性说明 后续将持续披露进展
公告同时披露了回购期间的合规情况。公司表示,除2025年3月5日回购过程中存在35万股误操作(于集合竞价阶段委托成交)外,其余回购行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或禁止时段实施回购。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截至2026年1月5日)。公司称,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浙江海利得表示,回购股份旨在通过股权激励绑定核心团队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价值维护与股东回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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