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广东豪美新材(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部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共计注销515.88万股,导致注册资本减少515.88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注销回购股份完成 总股本调整至2.4977亿股
公告显示,豪美新材于2025年4月10日、4月21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其中70%及以上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9月8日,上述回购事项完成;9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515.88万股(5,158,82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系列调整。具体来看,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25,491.02万股,注销515.88万股后总股本降至24,975.14万股。此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1.91万股,最终总股本调整为24,976.87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515.88万元。
| 总股本变动阶段 | 变动前总股本(股)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总股本(股) |
|---|---|---|---|
| 注销回购股份前 | 254,910,205 | -5,158,824 | 249,751,381 |
| 可转债转股后 | 249,751,381 | +19,130 | 249,768,720 |
启动债权人通知程序 申报期为45天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减少需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公告明确,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11月22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申报需在2025年11月22日起45日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17:00进行,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申报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联系人吴鹏,联系电话0763-3699509,电子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申报材料方面,法人债权人需提供债权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回购注销旨在优化资本结构 后续将履行信披义务
豪美新材表示,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是公司根据回购方案实施的正常操作,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每股收益。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分析认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通常被视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体现,有助于维护股东权益。此次豪美新材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也体现了公司合规运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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