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迪西”)发布《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披露股东林长青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届满。公告显示,林长青在本次减持区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未达到其原计划减持上限(不超过200万股,占总股本1.49%)。
减持计划背景:因自身资金需求启动减持
公告回溯,2025年7月19日,美迪西首次披露林长青的减持计划。彼时公告称,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林长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减持实施时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区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减持实施结果: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合计减持154.25万股
根据最新公告,在上述减持区间内,林长青实际通过两种方式完成股份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28.25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6万股,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5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 股东名称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
| 林长青 | 2025年7月19日 | 1,542,484 | 2025年8月13日~2025年11月10日 | 集中竞价减持:1,282,484股;大宗交易减持:260,000股 |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合计持股比例降至6.55%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林长青持有美迪西股份547.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其一致行动人陈国兴持有487.52万股,占总股本的3.63%。二者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4.88万股,占总股本的7.70%。
| 一致行动人分组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林长青 | 5,473,654 | 4.07% | 林长青为陈国兴之兄弟姐妹的配偶 |
| 陈国兴 | 4,875,154 | 3.63% | ||
| 合计 | 10,348,808 | 7.70% | — |
本次减持完成后,林长青的持股数量降至393.12万股,持股比例相应稀释至2.93%。其与陈国兴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减少至880.63万股(1034.88万股-154.25万股),合计持股比例降至6.55%(7.70%-1.15%)。
| 股东名称 | 减持比例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
| 林长青 | 1.15% | 不超过1.49% | 3,931,170 | 2.93% |
股份来源:IPO前取得与资本公积转增构成持股基础
公告同时披露,林长青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其中,IPO前取得股份279.27万股,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268.10万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IPO前取得(股) | 其他方式取得(股) |
|---|---|---|---|
| 林长青 | 5,473,654 | 2,792,681 | 2,680,973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对公司影响:控制权未变 经营不受重大影响
美迪西在公告中强调,林长青的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未违反承诺事项。本次减持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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