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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两股东拟减持合计超百万股 许琳计划清仓所持全部股份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8:10

2025年11月7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电子”)发布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宁博创”)及许琳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3.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32%。其中,股东许琳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济宁博创与许琳均为公司特定股东,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前取得,且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记录。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来源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5,3000.2159%IPO前取得
许琳757,0130.5354%IPO前取得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根据公告,济宁博创与许琳的减持计划均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减持期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7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来源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279,700不超过0.1978%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IPO前取得
许琳不超过757,013不超过0.5354%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IPO前取得

值得注意的是,许琳本次拟减持数量与其当前持股数量完全一致,意味着其计划清仓所持全部新风光电子股份。而济宁博创若顶格减持,减持后其持股数量将降至2.56万股,持股比例降至0.0181%。

减持合规性与风险提示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股东此前在公司IPO时作出的承诺。根据承诺,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需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承诺一致。

新风光电子同时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减持价格、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对公司影响分析

从持股比例来看,济宁博创与许琳当前合计持股比例仅为0.7513%,属于小股东范畴,其减持行为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影响有限。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两位股东减持股份均来自IPO前取得,且许琳选择清仓可能系早期投资者阶段性退出,需关注后续是否有其他原始股东跟进减持。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风光电子未披露股东是否已就减持计划与潜在受让方达成协议,后续减持进展仍需以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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