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迎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74名激励对象可解锁247.3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同时,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100%目标,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涉及数量30.94万股。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业绩达标88.88% 激励对象考核全优
根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新亚电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显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目标为“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口径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为1.6685亿元,较2023年基数增长对应的考核目标值为1.8773亿元,实际完成比例达88.88%,满足“业绩完成比例≥80%”的解锁前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8.88%。
个人层面考核方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7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根据规则,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综合计算,本次实际解锁比例为公司层面88.88%与个人层面100%的乘积,即88.88%。
解锁明细:74名激励对象可售247.31万股 高管占比近三成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具体解锁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万股) | 占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万股) |
|---|---|---|---|---|---|
| HUANG JUAN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00.00 | 35.5520 | 35.55% | 64.4480 |
| 杨文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50.00 | 17.7760 | 35.55% | 32.2240 |
| 陈华辉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40.00 | 14.2208 | 35.55% | 25.7792 |
| 石刘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0 | 14.2208 | 35.55% | 25.7792 |
| 陈景淼 | 董事、财务中心经理 | 20.00 | 7.1104 | 35.55% | 12.8896 |
| 核心骨干人员(共69人) | 445.6200 | 158.4268 | 35.55% | 287.1932 | |
| 合计 | 695.62 | 247.3068 | / | 448.3132 |
上述可解除限售的247.3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解锁后,相关股票将按规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
同步启动回购注销:30.94万股将被注销 回购价格6.41元/股加利息
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比例未达100%(88.88%),根据激励计划规则,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需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数量为30.9412万股(约30.94万股),占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45%。
回购价格方面,经调整后确定为6.41元/股,另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总金额为198.33万元(30.9412万股×6.41元/股)加相应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4,297,261股减少至323,987,849股。
律师意见:程序合法有效 后续需办理登记手续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核查认为,新亚电子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及个人业绩达标)和回购注销条件(部分股票未满足解锁要求)均已成就,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登记及上市流通手续,并就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市场人士表示,本次解锁及回购操作有助于稳定核心团队积极性,同时通过业绩考核调整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平衡。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