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阳节能”)发布公告称,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117.6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5.096亿股,注册资本同步调整。
回购注销原因及规模
公告显示,山东鲁阳节能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主要涉及三类情形:
一是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二是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三是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上述情形对应的共计117.64万股(1,176,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股本及注册资本调整情况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动数量 |
|---|---|---|---|
| 总股本(股) | 510,807,586 | 509,631,186 | -1,176,400 |
| 注册资本(元) | 510,807,586 | 509,631,186 | -1,176,400 |
公告明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807,586股减少至509,631,186股(即5.096亿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10,807,586元减少至509,631,186元。公司表示,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登记结果为准。
债权人权益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权利,相关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务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推进。
债权人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申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3-3283708
-电子邮箱:sdlyzqb@luyang.com
-邮政编码:256100
公告特别指出,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信封注明“申报债权”),电子邮件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山东鲁阳节能表示,本次回购注销是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旨在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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