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逸豪新材,证券代码:301176)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逸源基金”)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具体情况:5个交易日减持66.49万股 套现约1837万元
公告显示,逸源基金于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32%。此次减持的均价为27.63元/股,按此计算,逸源基金本次减持套现金额约1837.12万元。
此次减持是逸源基金按照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的。公司曾于2025年9月14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逸源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49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预披露计划上限。
持股比例跌破5% 变动前后持股数据对比
本次权益变动后,逸源基金的持股比例从5%以上降至4.9999%,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 | 本次变动后持有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 9,118,189 | 5.393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18,189 | 5.393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若以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逸源基金减持前持股比例为5.5095%,减持后降至5.1078%。
对公司影响: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减持计划尚未结束
公告强调,逸源基金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此次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逸源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根据预披露公告,其累计可减持数量不超过165.497万股,本次已减持66.49万股,后续仍有不超过99.007万股的减持空间(占总股本0.6068%)。
合规性说明:减持行为符合监管要求
逸豪新材在公告中表示,逸源基金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按照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
投资者可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了解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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