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谢祥娃女士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告显示,二人在减持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7.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未达原计划减持上限。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实际减持量约507.89万股,占总股本1.92%
据公告,祥鑫科技于2025年7月5日预披露减持计划,陈荣、谢祥娃拟在2025年7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96.14万股(占总股本3.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65.38万股(占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30.76万股(占2.00%)。
| 股东名称 | 减持计划披露时拟减持数量(股)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实际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
| 陈荣、谢祥娃(合计) | 2,653,804 | 集中竞价 | 2025年07月28日-2025年08月07日 | 42.94 | 2,564,717 | 0.97 |
| 5,307,607 | 大宗交易 | 2025年08月04日-2025年10月24日 | 38.26 | 2,514,200 | 0.95 | |
| 合计 | 7,961,411 | - | - | 5,078,917 | 1.92 |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从实施情况看,集中竞价交易方面,二人在2025年7月28日至8月7日期间以均价42.94元/股减持256.47万股,占总股本0.97%;大宗交易方面,在2025年8月4日至10月24日期间以均价38.26元/股减持251.42万股,占总股本0.95%。两者合计减持507.89万股,占总股本1.92%,完成原计划减持上限的63.8%。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合计持股比例降至31.15%
公告同时披露了陈荣、谢祥娃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直接持股方面,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从减持前的8775万股降至8267.1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从33.07%降至31.15%;间接持股方面,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487.45万股未发生变动,占总股本比例维持1.84%。
直接持股变化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49,660,000 | 18.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12,415,000 | 4.68 | |
| 有限售条件股 | 37,245,000 | 14.03 | |
| 谢祥娃 | 合计持有股份 | 38,090,000 | 14.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9,522,500 | 3.59 | |
| 有限售条件股 | 28,567,500 | 10.76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87,750,000 | 33.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21,937,500 | 8.27 | |
| 有限售条件股 | 65,812,500 | 24.80 |
间接持股变化情况(通过员工持股平台)
| 股东名称 | 持股方式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荣 | 员工持股平台 | 2,481,601 | 0.94 |
| 谢祥娃 | 员工持股平台 | 2,392,906 | 0.90 |
| 合计 | 4,874,507 | 1.84 |
对公司影响:控制权未变更,经营不受重大影响
公告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荣、谢祥娃仍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1.15%股份,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1.84%股份,合计持股比例32.9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