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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将回购注销44.19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激励对象异动及考核未达标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7:01

近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相关事项。根据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拟回购注销共计44.1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0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注销。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三类情形涉及44.19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主要基于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实际情况变动,具体涉及三类情形,合计回购注销441,887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明细如下:

回购注销原因涉及激励对象情况回购注销数量(股)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7,892
激励对象职务变动因担任按市国资委监管要求由组织任命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职务,不能持有限制性股票75,000
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1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称职”,2人“基本称职”,对应未解除限售部分68,995
合计-441,887

退休及职务变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

对于正常退休的激励对象,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其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涉及29.79万股。

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担任按广州市国资委监管要求由组织任命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同样以授予价格加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涉及7.50万股。

考核未达标:按“孰低原则”回购

公告显示,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其获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按70%解除限售,剩余30%不得解除限售。上述未解除限售部分合计6.90万股,公司按授予价格与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当日收盘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调整:经权益分派后降至3.00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并非初始授予价,而是经过多次调整后的结果。《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权益分派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据悉,广州发展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实施了年度权益分派,据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初始的3.82元/股调整为3.00元/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调整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注销安排:预计10月30日完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告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账户,并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合规性:程序完备 符合监管要求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指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且已完成债权人公告程序(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请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法律意见书同时提到,公司后续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规运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广州发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有利于维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严肃性,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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