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化工”)披露,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3,591股(约7.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回购资金总额约274.74万元。
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3,5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较小。从回购价格来看,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37.4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30.6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747,435.25元(不含银行同期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原因及具体明细
本次回购注销主要基于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及绩效考核结果。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工作调动、退休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来看:
| 原因分类 | 激励对象人数 | 涉及股数(股) |
|---|---|---|
| 工作调动 | 4 | 29,288 |
| 退休 | 2 | 14,301 |
| 个人绩效未达标 | 3 | 3,636 |
| 个人原因离职 | 5 | 26,366 |
| 合计 | 14 | 73,591 |
其中,4名因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其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9,28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2名退休激励对象的14,301股股票,同样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3名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目标的激励对象,其当期40%未能解除限售的3,636股股票,以及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26,366股未解除限售股票,则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
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回购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年权益分派情况。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52.3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32.40元/股。此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024年7月、2025年7月及2025年9月实施了权益分派,包括现金分红及送股,经多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最终确定为37.43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30.60元/股。
资金来源方面,本次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总额约274.74万元,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程序合规性及后续安排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目前,扬农化工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包括2025年10月22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10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后续,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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