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近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情况。根据公告,因1名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总金额1.96万元。
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必要授权批准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完整的内部决策程序。回溯来看,铜峰电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推出以来,先后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获股东大会授权。具体而言,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9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8月2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确保了本次回购注销的合规性。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涉及1名离职对象,金额1.96万元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名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回购注销数量 | 0.50万股 |
| 占回购前总股本比例 | 0.001% |
| 回购价格 | 3.91元/股 |
| 回购总金额 | 19,550元(约1.96万元) |
实施进展:已完成债权人通知,正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披露,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通知。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公告公示期已满45日,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异议。
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账户,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完成总股本的相应调整。
后续安排:履行信息披露并完成工商变更
根据相关规定,铜峰电子将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监管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0.50万股,总股本结构将发生微小调整,但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实施程序合法合规。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