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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拟回购A股、H股股份,通知债权人相关事宜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21

中远海控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就回购股份事项通知债权人。

回购授权与决议

2025年5月28日,中远海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批准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回购不超过决议案获股东会批准通过时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10%的A股股份及H股总数10%的H股股份,并办理相关事宜。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场内回购H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债权人相关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1. 所需材料
    •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 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不承担返还邮寄复印件的义务。
  2. 债权申报方式
    •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29日。
    • 申报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8楼。
    •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 联系电话:021 - 60298620。
    • 邮编:200080。
    •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为每日9:00 - 11:30;13:3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邮寄申报: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并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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