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9日,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特定股东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25年9月10日,长华化学曾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当时,上述特定股东共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618.08万股,占按剔除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持股比例为4.44%。他们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42万股,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相关减持完成的告知。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 | 34.97 | 29.50至39.08 | 139.13万 | 1.00% |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9月30日 | 32.50 | 32.50 | 222.54万 | 1.60% |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9月30日 | 32.50 | 32.50 | 55.73万 | 0.40% |
| 合计 | - | - | - | - | 417.41万 | 3.00% |
减持前,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618.08万股,占总股本4.44%;减持后,合计持有股份200.68万股,占总股本1.44% 。
公告显示,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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