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山联合精密”)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何桂景以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何俊桦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持股及减持计划详情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桂景持有公司股份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何俊桦持有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5%。
两人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0.769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6.923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3.8466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29日 - 2026年1月28日(窗口期除外)。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何桂景和何俊桦此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股份限售、减持、利润分配、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以及员工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方面。截至本公告日,二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减持风险及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过,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此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