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和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5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9%。
2025年5月23日,浙江新光药业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和丰投资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和丰投资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和丰投资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99万股,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9月16日,减持均价为17.612元/股。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和丰投资合计持有浙江新光药业2678.0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6.7381%,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减持后,和丰投资持有2518.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5.7381%,股份性质仍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678.09 | 16.7381 | 2,518.10 | 15.73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78.09 | 16.7381 | 2,518.10 | 15.738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其他说明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和丰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公告日,和丰投资仍持有公司15.74%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由于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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