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股东郑婵玉女士和董事邱洪伟先生的减持计划。
股东情况及减持计划详情
郑婵玉女士与黄伟汕先生为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12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57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5.3345%)。郑婵玉女士计划在2025年9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1日 - 2026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9.34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5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78.6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1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2.0000%)。
董事邱洪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6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5793%)。他计划在相同时间段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91%(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0.3948%)。
此次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安排需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述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承诺履行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郑婵玉女士与邱洪伟先生曾做出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至2024年7月3日,非交易日顺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截至目前,二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于郑婵玉女士与邱洪伟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过,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投资者需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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