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兴源环境: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将由政府回购,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回购价2894.67万元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20:23

2025年8月26日,兴源环境(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政府回购并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的议案》。

项目情况回顾

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为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2016年6月,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与漳州兴源签订《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漳州兴源负责厂区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29年,2019年6月项目正式运营。

交易标的详情

本次交易标的为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资产,位于福建省诏安县,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经审计,项目专项投资审计金额4361.42万元,协商后账面价值3609.45万元。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7月24日评估基准日,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2894.67万元。该标的产权清晰,无抵押、争议等情况。

交易协议要点

  • 资产回购与特许经营权终止: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甲方)、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乙方)、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丙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丁方)四方同意解除相关协议,提前终止乙方特许经营权,甲方支付乙方相关权益回购款。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并按约定移交资产。
  • 回购价格:依据评估报告,本次回购最终交易定价为2894.67万元。
  • 回购款支付: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乙方在协议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开具70%回购款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2026.27万元;第二期在资产移交完毕并生效清单后14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剩余30%发票,甲方收到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868.40万元。同时,甲方在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开具覆盖全部回购款的银行保函。因乙方与丁方债权债务关系,乙方将对甲方债权转让给丁方,甲方将回购款支付给丁方。
  • 资产移交:资产移交完毕并签订确认单当日为移交日,9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及相关过户手续,包括污水处理厂建筑物、设备等。移交前乙方继续履行协议保障运营,移交后丙方结清剩余污水处理费,甲方与丙方对移交前未结清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 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付款需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时移交也需支付违约金。协议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与资产移交日前,较早日期前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如实披露相关信息,若违反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甲方、丙方可解除协议,乙方或丁方退还回购款。

对公司影响

兴源环境表示,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合同是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收益评估结果,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司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