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回购注销详情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铜峰电子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0.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0,709,155股减至630,704,1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30,709,155元减少为630,704,155元 。
债权人相关权益
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8月23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方式
不同类型债权人申报时需携带相应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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