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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拟回购注销279.02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业绩未达标触发减资程序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9:5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因2024年业绩未达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同时通知债权人相关事宜。

业绩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

2025年6月13日,新亚制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790,250股,约279.025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09,324,470股,约5.0932亿股,变更至506,534,220股,约5.0653亿股(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债权人申报相关安排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 - 17:00 。申报材料送达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卓越城一期一栋三楼306A 。联系人是许晓钦,联系电话为0755 - 23818518。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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