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SZ)3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徐州钛白”)与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研创星”)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根据协议,合作期内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利润,净利润为负时由中研创星独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
合作模式与目标:分阶段实现减亏、盈利与增长
公告显示,本次合作旨在通过引入中研创星的原材料、技术、市场资源及运营管理能力,盘活徐州钛白现有生产线。双方设定了明确的三年阶段性目标:
在合作内容上,中研创星将全面负责徐州钛白的生产经营管理,包括产品销售、采购及相关人事、财务事宜。徐州钛白主要提供生产线及员工管理平台,并授权中研创星使用其品牌。生产所需原材料、技术、市场营销及人力等成本均由中研创星承担,产品所有权归中研创星所有。
收益分配机制:风险共担,比例动态调整
| 合作年度 | 净利润为正时分配比例(甲方:中研创星;乙方:徐州钛白) | 净利润为负时责任承担方 |
|---|---|---|
| 第一年 | 70% :30% | 中研创星独自承担 |
| 第二年 | 60% :40% | 中研创星独自承担 |
| 第三年 | 50% :50% | 中研创星独自承担 |
协议约定,收益分配每半年结算一次。中研创星需在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人员选定并安排原材料进厂,此后按利润额分配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董事会观点与潜在风险
金浦钛业董事会认为,本次合作有利于徐州钛白优化资产利用效率,改善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告指出,合作期内中研创星承担主要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风险,徐州钛白主要提供生产线及配套支持,此举能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不过,公司也提示了两大风险:一是徐州钛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6年3月10日到期,目前处于复核取证阶段,具体取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二是本次合作的盈利目标基于双方预期,受多种因素影响,实际盈利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
交易对手方背景
中研创星成立于南京江北新区,注册资本7000万元,由孟令军100%持股,经营范围包括纳米类新材料研发生产、化工产品制造等。公告确认,中研创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金浦钛业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金浦钛业表示,将密切关注合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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