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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环保回应再融资问询 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至25.7%但毛利率下滑明显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20:3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近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对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存货等核心财务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报会计师,对相关财务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收入结构变动合理,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收入结构显著调整:新能源业务占比快速提升至25.7%,环保设备收入持续下滑

报告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龙净环保营业收入分别为1,188,014.52万元、1,097,251.72万元、1,001,942.40万元和785,808.86万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这一变化主要源于公司确立“环保+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后,收入结构发生显著调整。

环保业务板块仍为公司营收主力,但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100%下降至2025年1-9月的74.30%。其中,环保设备制造收入占比从90.40%降至65.45%,主要受下游钢铁、水泥等行业需求疲软及公司加强合同质量管控、严控低毛利和垫资项目影响。环保项目运营收入亦逐年下滑,从84,883.37万元降至40,236.36万元。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能源业务板块的快速崛起。该板块收入从2023年的3,664.19万元(占比0.47%)增长至2025年1-9月的201,963.99万元(占比25.70%)。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储能业务和绿电业务,其中储能电芯业务在2024年投产后,通过与亿纬锂能(维权)合作实现产能快速提升,2025年呈现满产满销态势;绿电业务则依托紫金矿业配套风光发电设施建设,西藏拉果错、新疆乌恰等一批重点项目陆续投产。

新能源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至15.92%,储能业务低毛利拖累整体表现

尽管新能源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但其毛利率却出现显著下滑。公告显示,新能源业务毛利率从2023年的46.62%下滑至2025年1-9月的15.92%。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低的储能业务收入占比大幅提升。2023年,新能源业务全部来自高毛利率的绿电项目;2024年和2025年1-9月,储能业务收入占比分别跃升至71.97%和75.11%。

具体来看,储能业务毛利率本身亦呈下降趋势,从2024年的15.18%降至2025年1-9月的6.17%。2024年较高的毛利率主要得益于当年销售了部分毛利率较高的储能PACK系统集成设备。绿电业务毛利率虽维持在较高水平(2025年1-9月为45.32%),但其收入占比被储能业务稀释,导致新能源板块整体毛利率下滑。

应收账款持续增长占营收比例升至38.87%,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0,222.69万元、310,838.49万元、342,984.50万元和407,275.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5.27%、28.33%、34.23%和38.87%,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分业务板块看,环保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从2022年的25.27%增至2025年1-9月的36.14%(年化处理后),主要受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回款周期延长影响。新能源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占比波动较大,2024年末一度高达95.84%,主要因部分海外项目受外汇管制回款较慢,2025年9月末该比例回落至46.75%。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分别为20.29%、20.68%、19.38%和18.1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发现,环保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比例(2025年9月末为23.76%)高于菲达环保电投能源(原远达环保)、清新环境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16.18%)。新能源业务板块客户主要为亿纬锂能及紫金矿业下属企业,资信情况良好,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占比99.97%,期后回款比例达63.70%。

存货中在产品占比超90%,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42,248.58万元、568,927.74万元、512,784.84万元和530,877.41万元,其中在产品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高达95.76%、96.08%、87.55%和91.46%。公司解释称,这主要是由于环保设备制造业务的定制化程度高、项目周期长,在产品主要为已生产或送货至现场但尚未安装调试验收完成的环保设备及其构件。

与同行业对比,龙净环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2025年9月末环保业务板块为3.10%)低于菲达环保(15.80%)、清新环境(4.18%)等可比公司均值(9.99%),主要因菲达环保受以前年度个别境外重大项目客户破产清算影响,计提了较高跌价准备且尚未转销。公司主要项目期后结转情况良好,除个别业主资信恶化项目已计提跌价外,其余项目均按合同要求陆续结转。新能源业务板块存货库龄均在1年以内,储能电芯产品满产满销,周转率快。

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影响有限,不构成发行障碍

针对问询函关注的行政处罚事项,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共涉及6项行政处罚,包括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等,累计罚款金额195.1万元。其中,2023年7月因原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导致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被福建证监局罚款100万元。公司表示,相关违法行为均已整改,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或重大人员伤亡,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未决诉讼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1.19亿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比例1.17%,占2024年营业收入比例1.19%。其中,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5456.53万元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判决,与西昌市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4437.87万元合同纠纷案件处于中止审理状态。公司认为,上述诉讼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基于目前情况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财务性投资占比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公司还就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说明。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5年4月24日)至今,公司未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金额为7016.97万元,占归母净资产比例仅0.66%,主要为对湖南创远和天津钢铁集团的股权投资,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公司测算未来三年总体资金缺口约21.97亿元,主要用于麻米措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站(23.91亿元)、刚果(金)凯兰庚水电站(28.35亿元)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资金缺口,具有合理性。前次募集资金(2020年可转债)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为5.89亿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9.7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从财务角度确认公司收入结构变动合理,应收账款及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财务性投资占比低,募集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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