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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基电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期间三次被采取监管措施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21:25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41,证券简称:先导基电)于3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但存在三次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告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规范运营,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在监管措施方面,公司近五年共发生三起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 2021年8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出具口头警示。原因是公司在2021年7月21日披露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告前,未按相关规则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并制定金融衍生品相关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违反了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

  • 2024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24〕221号)。经查,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金额范围,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应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规范会计核算,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同年8月9日,上交所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出具口头警示。

  • 2026年1月20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对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26〕18号),指出公司存在多项问题,包括公司章程未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作出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及会议记录不规范;董事会会议记录及表决不规范;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不完整且述职报告存在雷同;董监高薪酬审议程序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梳理完善公司章程,规范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运作,督促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董监高薪酬审议程序,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所指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对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及完成时限,并按要求制定相关制度且及时回复。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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