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602.36万元,该置换行为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3号)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47,274.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2.66元,募集资金总额706,999,968.8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4,929,246.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70,721.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6日全部划至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
| 1 | 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项目 | 28,932.77 | 24,320.00 |
| 2 | 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 | 27,793.99 | 22,050.00 |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357.23 | 3,63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700.00 | 19,207.07 |
| 合计 | 83,783.99 | 69,207.07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2026年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4.47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244.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 本次拟置换金额(万元) |
|---|---|---|---|---|
| 1 | 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扩产项目 | 24,320.00 | 102.87 | 102.87 |
| 2 | 电子级功能材料扩产升级项目 | 22,050.00 | - | - |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3,630.00 | 141.60 | 141.60 |
| 合计 | 50,000.00 | 244.47 | 244.47 |
发行费用预先支付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357.89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57.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金额(万元) |
|---|---|---|---|
| 1 | 承销及保荐费 | 169.81 | 169.81 |
| 2 | 律师 | 66.04 | 66.04 |
| 3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20.00 | 120.00 |
| 4 | 登记费 | 2.04 | 2.04 |
| 合计 | 357.89 | 357.89 |
审议程序及监管合规性
2026年3月1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4.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7.89万元,共计602.36万元。
公告指出,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
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经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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