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418,简称'友升股份')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公司两大募投项目进行多项调整,包括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延长项目建设周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计划投入不超过9亿元募集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募投项目调整方案概览
公告显示,公司对'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进行重大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调整前后对比
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实施主体 | 云南友升铝业有限公司 | 云南友升、海南泽爱思、泽升国际、土耳其泽升、墨西哥泽爱思 |
| 实施地点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回族彝族乡沈家沟村民委员会水电铝一体化片区 | 原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新加坡+土耳其Edirne省+墨西哥San Luis Potosi州 |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2027年9月 | 2027年12月31日 |
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实施主体 | 江苏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友升、海南泽爱思、泽升国际、土耳其泽升、墨西哥泽爱思 |
| 实施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河东路80号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新加坡+土耳其Edirne省+墨西哥San Luis Potosi州 |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2027年3月 | 2027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友升股份于2025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38亿元,净额20.77亿元。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已使用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 |
|---|---|---|---|---|
| 1 | 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106,028.32 | 15,096.92 | 14.24% |
| 2 | 年产50万台(套)电池托盘和20万套下车体制造项目 | 51,719.77 | 1,102.99 | 2.13%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42,940.83 | 85.88% |
| 合计 | 207,748.09 | 59,140.73 |
公司表示,本次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相关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9亿元,具体进度和金额将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针对'云南友升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司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优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
| 1 | 工程费用 | 104,001.22 | 102,926.61 |
| 1.1 | 建筑工程费 | 14,762.42 | 33,082.40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89,238.80 | 69,844.21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767.16 | 10,625.65 |
| 3 | 预备费 | 3,248.05 | 3,248.05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13,069.02 | 10,285.15 |
| 合计 | 127,085.45 | 127,085.45 |
调整后,建筑工程费增加18,319.98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减少19,394.59万元,项目总投资规模保持不变。
新增实施主体概况
公司新增的四家实施主体均为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海南泽爱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5月6日- 注册资本:2.8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等- 2024年净利润:-73.32万元,2025年1-9月净利润:-64.89万元
泽升国际(新加坡)- 成立日期:2023年6月5日- 注册资本:3,215.32万美元- 经营范围:境外原材料采购等境外业务管理- 2024年净利润:115.08万元,2025年1-9月净利润:7.88万元
土耳其泽升-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50,000土耳其里拉-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聚焦汽车产业链上游
墨西哥泽爱思- 成立日期:2023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25,648.35万墨西哥比索- 经营范围: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生产和销售- 2024年净利润:-444.64万元,2025年1-9月净利润:-570.56万元
公司及保荐人观点
友升股份表示,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全球化产能布局,贴近核心客户,有效提升交付效率与成本竞争力,强化供应链韧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调整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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