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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001210)临时股东会高票通过募集资金调整方案 99.93%表决权同意项目结项与转投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07:23

北京,2026年1月22日——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10,以下简称'金房能源')今日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司重要募集资金调整方案获得高比例通过。会议以99.93%的同意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标志着公司在资源优化配置和战略布局调整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参与度达54.74%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21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勋先生主持,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提供现场见证。

会议出席股东合计80人,代表股份85,836,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381%。其中:

  • 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85,466,238股,占比54.5021%
  • 网络投票股东75人,代表股份370,048股,占比0.2360%

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外)参与情况:

  • 参与股东76人,代表股份3,822,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8%
  • 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452,757股,占比2.2018%
  • 网络投票中小股东75人,代表股份370,048股,占比0.2360%

议案表决结果:高票通过募集资金调整方案

会议对《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类型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表决85,779,69699.9341%51,6260.0601%4,9640.0058%
中小股东表决3,766,21598.5197%51,6261.3505%4,9640.1299%

从表决结果看,该议案获得了压倒性支持,全体股东同意比例高达99.93%,中小股东同意比例亦达到98.52%,显示市场对公司募集资金调整方案的广泛认可。

法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郜梦晗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背景解读

金房能源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战略发展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通过对部分项目的结项与终止,将结余募集资金转投新项目,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新动力。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高比例的赞成票反映了股东对公司管理层战略规划的信心,预计此次调整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具体实施细节,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募集资金调整的具体项目安排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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