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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新能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保荐机构无异议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7:22

【财经网讯】12月31日,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发布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表示,此次调整是基于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荣贤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审议事项方面,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议案。公司指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此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司表示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备查文件,包括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纳百川新能源此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求。在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合理调整资金投向将有利于公司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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