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3759,证券简称:海天股份)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海天”)与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方的诉讼事项取得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向天府海天支付赔偿金115,118,297.04元(约1.15亿元),但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源于天府海天与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就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的撤回补偿方案未能达成一致。天府海天于2025年7月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
2026年3月31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作出的《解除〈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撤回特许经营权决定》违法;撤销被告于2025年5月30日作出的《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撤回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补偿方案》;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府海天支付赔偿金115,118,297.04元;同时驳回天府海天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负担。
关于此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海天股份表示,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现仍处于上诉期内,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最终影响金额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此外,公告还提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诉金额为3,048.2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1%。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