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证券代码:000615)3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信达资管”)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作为该案被告,需对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简称“保定京汉君庭”)3309.53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该案源于信达资管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最初由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保定京汉君庭向信达资管偿还债务本金3309.53万元及罚息、律师费20万元,*ST美谷对其中的本金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多名被告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维持原判。据公告,二审案件受理费20.98万元由上诉人田汉、李莉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信达资管曾于2023年12月出具《确认函》,同意仅追索*ST美谷在剩余7项债权项下本金81,923.17万元范围内的担保责任,豁免其除本金外的其他相关债权权益担保责任。
*ST美谷表示,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诉讼案件实际情况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对本期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截至公告日,除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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