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天沃科技7.1亿元业绩补偿款执行遇阻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21:25

苏州天沃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64,简称“天沃科技”)近日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名业绩承诺方的7.1亿元业绩补偿款诉讼案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告显示,天沃科技与业绩承诺方就原下属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问题产生纠纷。公司于2024年4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绩承诺方支付18.04亿元补偿款。2025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五被告合计向公司支付补偿款710,705,770.57元(约7.11亿元)。后因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天沃科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财产、轮候查封部分股权、扣划少量银行存款用于执行费、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及限制出境措施等。

经调查,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600万元股权等35笔股权(轮候查封),持有“蓝科高新”(601798)1227.39万股(轮候查封),无大额存款、不动产、保险、车辆
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无大额存款、不动产、车辆、保险
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7.69万元被扣划用于执行费,无不动产、车辆、保险
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大额存款、不动产、车辆、保险,其主张的未决债权抵销因申请执行人否认而无法实现
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款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无不动产、车辆、保险

截至目前,本案执行标的7.11亿元补偿款及利息实际执行到位0元,仅收取执行费67.69万元,剩余补偿款及利息、部分执行费尚未执行到位。法院认为,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天沃科技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

天沃科技表示,公司已于2023年末对上述业绩补偿款对应的其他应收款17.57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为0。目前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业绩补偿诉讼案件判决结果虽已生效,但公司能否收到相应款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三起票据纠纷诉讼,涉及金额分别为100万元、80万元和30万元,均已在2026年3月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对公司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