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61,证券简称:田中精机)于3月18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被执行人龚伦勇、彭君合同纠纷一案的最新进展。公司已于2026年3月1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执行款项人民币157.38万元。
公告显示,该案件源于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股权收购协议争议。案件历经仲裁受理、裁决及多轮执行程序,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曾于2022年8月8日出具裁决书,裁定被执行人需向公司支付补偿金21,307.94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以21,307.94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自2019年5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并承担仲裁相关费用。
公司表示,本次收到的执行款项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 日期 | 事件 |
|---|---|
| 2019年12月4日 | 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通知 |
| 2022年8月8日 | 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 |
| 2023年1月6日 | 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
| 2023年3月21日 | 收到恢复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 |
| 2023年9月22日 | 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
| 2026年3月17日 | 收到执行款项157.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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