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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全资子公司就合同纠纷起诉嘉能锂电 涉案金额1486.69万元

时间:2026年03月16日 18:25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信德新材,证券代码:301349)近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信德胜隆(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隆”)因与江苏嘉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能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已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披露,信德胜隆于2026年3月6日收到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减少诉讼执行风险,信德胜隆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请求冻结、查封或扣押嘉能公司相当于人民币1486.69万元的财产。公司此前已就该起诉立案及财产保全申请事项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鉴于近日相关财产保全工作已基本结束,且法院已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故进行本次披露。

本次诉讼的核心争议源于双方在乙烯焦油采购及发票开具方面的合同履行问题。信德胜隆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嘉能公司在收到起诉状7日内安排其完成3568.65吨乙烯焦油的提货并保证质量,若无法履行则需按货值1249.03万元(按3500元/吨计)支付款项及逾期利息;同时,要求嘉能公司开具706.74万元乙烯焦油销售增值税专票,若未能按期开具则需赔偿税款损失237.67万元及逾期利息。此外,信德胜隆还请求法院判令嘉能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函费用5946.78元。

案件事实显示,自2025年7月2日至2026年1月4日期间,信德胜隆通过嘉能公司代为采购或直接采购方式购买多批次乙烯焦油并存储于嘉能公司启东仓库,但至今仍有3568.65吨乙烯焦油未能顺利提货。按隆众资讯2026年1月30日市场价格3500元/吨计算,该部分货物价值1249.03万元。同时,嘉能公司尚欠706.74万元增值税专票未开具,导致信德胜隆产生税款损失237.67万元,上述两项合计金额1486.69万元(不含违约金、利息等其他费用)。

信德新材表示,本次诉讼案件将于2026年4月9日开庭审理。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合理估计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依据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告同时强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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