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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股东新华联亚洲2500万股股份被司法裁定抵债 占总股本9.93%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9:26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华瓷股份,证券代码:001216)于3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亚洲”)所持有的2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裁定用于抵偿债务。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3%,抵债金额为2.89425亿元。

公告显示,新华联亚洲曾于2023年1月31日将上述2500万股股票质押给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华银资产”),并办理了质押登记。近日,因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辽07民初183号民事调解书,裁定将新华联亚洲持有的该部分股份用于抵偿其所欠华银资产的债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仅完成司法裁定程序,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华瓷股份表示,新华联亚洲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股份过户完成后,华银资产将成为公司股东,新华联亚洲持股数量相应减少。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同时提示,本次司法裁定划转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过户办理进度及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踪后续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具体内容
涉及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裁定抵债股份数量2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93%
抵偿债务金额289,425,000.00元(约2.89亿元)
质权人/申请执行人锦州市华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初始日期2023年1月31日
法院及文书编号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辽07民初183号民事调解书
股份过户状态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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